7月5日,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与崇州法院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崇州法院举行。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院长卫德佳、实习实训中心主任洪晓华,崇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参加签约仪式,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杨主持。
会上,双方领导签订了合作协议,卫德佳教授与张静院长共同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建教学实践基地,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选派优秀学生到崇州法院担任实习助理,从事审判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推进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等。崇州法院发挥司法实务资源优势,为实习生创造良好的实习、实践环境,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张静院长在致辞中表示院校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是将法院审判实践与院校法学理论有效结合的积极尝试,有利于资源互补、互惠共赢,对促使法院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平台上实现新发展新跨越具有重大意义。今后将不断加强法院与学院之间的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互动,共同研讨在审务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形成共同研究成果,服务教学和审判工作。同时将努力为实习法官助理提供生活便利,为其研究搜集典型案例及有关研究数据,确保其学有所获、学有所长。
卫德佳院长表示,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既可助推西南石油大学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加强实务能力培养,又可满足法学院学术发展的客观需要,希望我院对即将选派的学生严格要求,多加指导。西南石油大学将同崇州法院密切协作,不断完善合作交流机制,积极开展交流活动,推动法学教育水平与司法实务能力的共同提高和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