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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载法院人,漫漫执行路——李吉情同志执行工作心得分享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1-26 17:40:59 打印 字号: | |
  从书记员到司法警察,到今年作为一名执行员奋斗在审判一线,在法院工作这十几年以来,我的岗位虽然有变动,我的内心却一直保持着初心。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此,我有三点心得体会在这里分享:在人民法院工作,尤其在一线办案人员,一定要有办案的创新意识、一定要强调办案效率,一定要有清正廉洁的自律性,做到了这三个“一定”,你自身也就就有了定力,也就是一位好领导、好法官、也就必然成为人民的好公仆。

   一、创新意识

   首先,这归功于院党组的改革创新。内设机构改革将执行局、法警大队、技术室三个部门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使我们率先实现了执行工作警务化,更提升了我们司法警察的自身价值。从个人角度来说,院党组高瞻远瞩地给了警队以执行员身份从事执行办案的工作平台,我十分珍惜这个机会,相信我们司法警察大队所有队员也都不会轻意放弃这个更能彰显个人价值的舞台。

   其次,在具体的执行办案过程中,包括法警队常规处突,机关接访息诉等工作中,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手机、电脑的多项功能,将来自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的短信、彩信、微信、执法记录仪中的内容,简单编辑成《执法、涉诉信访记录》、《执行工作记录》等,并将其过程完整清晰地记录在电子卷宗,减轻了相关部门工作的繁杂,也有利于领导签发文书时的明朗。

   二、效率意识

   效率,无疑是我们一线法官和所有办案人员所追求的。关于公平正义与程序正义谁优先的讨论,沉思了这么多年都无一标准答案。

   结合自身执法与办案,首先是法警队的执法工作,举个例子来说,一天午饭时间,一辆开百万豪车的被执行人与一名执行员在法院大门口僵持,我看着涛子的脸从星光灿烂到乌云密布,仅仅10分钟就把豪车扣下,不到一星期20余万直接到账,这就是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办案的效率。这一点我得感谢我们的院党组给了我们司法警察一把尚方宝剑,那就是无论在做涉诉信访、机关安保过程中,还是在外执行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搞拘留,必要时可以“先斩后奏”。在我和老孟的两起案件中亲身体会,一起是在集贤,刘局长只下令一个字“弄”,一起是在重庆,半夜靳院长同样也下令一个字“干”,而后再加几个字“确保沿途押解安全”。现在想来,如果说两起案件事后都有了明显效果的话,与执法过程中各环节各流程简洁明快之高效率不无关系。

   效率的第二体会是在具体办案工作中,其效率必须在两个字“程序”上下功夫。之前中院组织的执法规范保障庭审时的模拟开庭,法官统一只用时5分钟走完前置询问程序,随后直接进入了法庭调查环节,我认为这十分值得推广和借鉴。十多年前流传下来的文书中的繁文缛节,其实寥寥几句便能将之概括。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今天,我们十年前的东西是否也该改一改了?我个人拙见,如若在庭审中以本次中院庭审保障中法官5分钟规范的前置询问程序中的法言法语来代替,法官们不仅能将轻松节时10-20分钟的庭审时间用于其他工作,我们的书记员记录减少了负累,同时每年还可为法院节约不少办公损耗。

   三、廉洁自律性

   这方面我想举个简单的事例。国庆第一天早晨,手机微信上突然收到一申请人转账888.88元的红包,一查才知原来是我们头一天在重庆拘留案的申请人,当时为了传递证据才留下了微信号。我盯着手机发愣了许久,因为得思考一些问题,党性呀、干部呀、家人幸福呀等等在大脑里飞速过了一遍,无论对方说多么感谢的话,最终仍旧没动这个红包,直到第二天红包自动退回才出了一口大气。经电话说服,对方总算放弃了送礼的念头。

   这种小事对很多人来说可能不足挂齿,我却深有感触。我们总是年年讲,月月讲要作好党员干部的廉政与廉洁工作、杜绝“微腐败”,以前单一的警队工作,总以为我们的“微腐败”仅会存在于擅自接受一根香烟,安检时对熟悉人员不够严格等。如今我们部分警员介入一线办案,离各类红灯区更近了,因此现在或今后参与办案的司法警察同志们,请务必要严守底线,永葆风清正气的政法干警本色。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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