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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教育成都基地”在崇州市鸡冠山国家森林公园揭牌
  发布时间:2019-06-04 11:40:06 打印 字号: | |
  6月3日,由成都市、崇州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建的生态修复教育成都基地在崇州市鸡冠山国家森林公园举行揭牌仪式。

  生态修复教育成都基地规划面积约33000平方米,建立后将应用“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修复、异地修复”的生态修复“4R”(Rehabilitation)机制,充分发挥惩治、普法、警示、修复等多功能作用,传导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的绿色价值,维护野生动物的林地生存空间,建设山青水绿、鸟语花香的美丽林区。

   在成都市、崇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参与和见证下,四川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成都中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袁艺、办公室副主任叶长青,四川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林红宇,成都市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徐小平,崇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泽林,崇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崇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光富共同为基地揭牌。崇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鸡冠山乡政府、水务局、生态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张静院长主持。她指出,基地的建立填补了生态修复制度的空白,为实施生态修复基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崇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司法生态修复机制贯彻至司法审判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通过与多单位联动,凝心聚力、勇于创新,共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崇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泽林在仪式上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法院和检察机关要以建立生态修复基地为契合点,进一步抓好补植复绿、司法复绿工作。二是法院和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三是希望上级机关给予崇州更多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推进生态司法修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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