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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
  发布时间:2019-07-01 09:20: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崇州法院召集全院干警于近日召开了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传达了省委编办《关于对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反馈意见的函》,宣读了我院《内设机构整合及人员调配方案》,并详细解读相关改革政策。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就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作动员讲话,她强调: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并正确理解对于推动审判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简化办案层级、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二是科学组织实施,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内设机构改革的实际效能。通过机构职能整合,人员调配,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真正做到“1+1>2”;

    三是以繁简分流的深化和办案团队的构建,促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实现提质增效。根据上级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要求,建立以“立案分流为主,二次分流为辅”的案件繁简分流基本模式;

    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强化善做敢为,确保风清气正。鼓励全院干警要有坚定信心、清醒认识、长远打算,服从院党组安排,主动适应改革需要,传递改革正能量。

    改革后,崇州法院共设置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其中审判业务机构5个,行政管理机构4个,原设立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法警大队、派出人民法庭维持不变。 自6月1日起,崇州法院对内对外已按照新的机构体系运行,此次动员部署大会标志着我院已构建起职能划分明确、符合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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