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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胆大抢欠条 法官火眼金睛辨是非
作者:环资庭  发布时间:2019-04-30 13:38:18 打印 字号: | |

“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在辛勤付出后拿到应得的报酬,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最近,崇州市人民法院怀远法庭审理一起颇富戏剧性的拖欠劳务工资案。

刘某某是一名小包工头。2014年,其承包了某村委会办公楼修建工程,聘用李某某做水电安装工。完工后,刘某某迟迟不给李某某结算,经李某某多次催讨,刘某某才以李某某水电安装不合要求,在已经扣除李某某10000多元情况下,勉强在2019年2月给李某某出具一份21081元欠条。这是李某某辛苦劳动换来的血汗钱,不容再拖欠。刘某某没想到,李某某拿着欠条转身就到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刘某某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后很气愤,2019年3月的一天,以主动归还欠款的名义邀约李某某带着欠条到崇州市街子镇一加油站见面。双方见面后,刘某某叫李某某先给他欠条看一下金额,李某某不知有诈,将欠条拿给了刘某某。没曾想刘某某拿到欠条,立刻揣进兜里,开上车一溜烟跑了。李某某哪里见过这种情况,又气又急,愣在那里许久没回过神来。经同行女婿提醒,才赶紧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遗憾的是,面对刘某某不配合,派出所仅做了登记,并未拘传刘某某做进一步调查。

开庭的日子到了。审判庭上,刘某某扬言,只要李某某拿出欠条原件,他就认可还欠李某某21081元。李某某哑口无言,没有欠条原件,就意味着可能打不赢官司,内心叫苦不迭。万幸的是,承办法官抽丝剥茧,巧妙提问,一步步接近事实真相。最后,虽然被告刘某某仍然拒不承认抢走欠条,称是给钱后李某某主动归还的欠条,但法官综合各种证据,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和内心确认,认定刘某某并没有给钱,遂判令刘某某给付李某某21081元。宣判后,也许是刘某某自知理亏,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这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竹篮打水一场空,刘某某到头来仍未逃脱法律的审判。

人民法院为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本案中得到了生动体现。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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