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州法院召开民工工资兑付大会,当场兑付60余名民工工资。共计22万元。
2018年,苟某因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被付某等60余人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苟某因拒不申报财产,被我院拘留15。经执行员反复教育和调查,被执行人苟某向我院提供其在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人民法院的案款。经多次协商,在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人民法院的配合下,我院提取了被执行人苟某在该院的案款219000元,并依法进行分配。
在“五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崇州法院将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