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州法院依法撤销了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收监执行的黄某强对其3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资格,指定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担任该3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并顺利将该3名未成年人子女移交其户籍所在地社会福利院。惩治犯罪,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用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黄某某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依法执行收监,其丈夫因犯贩卖毒品罪仍在监狱服刑,其3名未成年人子女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积极向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发送司法建议,建议民政局向我院提出撤销黄某强监护人资格的申请。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的申请,我院启动民事特别程序,依法作出前述判决,落实监护职责。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委托医院对3名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临时看护,多次来返崇州-重庆两地,为他们办理了体检、疫苗接种、学籍转移等相关手续,并由少年家事审判庭指派心理咨询师为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为后续学习生活提供最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