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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审判庭及人民法庭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公告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7 11:02:10 打印 字号: | |

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设置”的要求,结合崇州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情况,根据案件数量变化趋势的预测和综合评估,经研究决定对我院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民事案件管辖范围进行调整。


各审判庭具体受案范围:

1.立案庭(速裁团队)管辖范围:崇阳街道、崇庆街道、道明镇除婚姻家事以外的其他民事案件;劳动争议、金融纠纷案件(专业审判)。

2.民事审判庭管辖范围:民事繁案。

3.民事审判庭(道交团队)管辖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涉交通肇事罪案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专业审判)。

4.河西人民法庭管辖范围:全院婚姻家事民事及涉少案件(专业审判)。

5.三江人民法庭管辖范围:三江街道、江源街道、大划街道、白头镇、隆兴镇除专业审判外的其他民事案件。

6.羊马人民法庭管辖范围:羊马街道、廖家镇除专业审判外的其他民事案件、物业纠纷案件(专业审判)。

7.环境资源审判庭、街子旅游环保法庭(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法庭)、怀远人民法庭管辖范围:本院管辖的环资案件以及大熊猫法庭管辖的案件(范围待上级法院确定),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四合一(专业审判);街子镇、元通镇、怀远镇、文井江镇、观胜镇除专业审判外的其他民事案件;旅游纠纷案件(专业审判)。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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