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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执行协作首案告捷——崇州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罚金执行案件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0-08-07 17:43:35 打印 字号: | |

今年6月,崇州法院与重庆江北区法院签订《成渝经济圈强制执行协作协议》,就两地法院在执行委托、信息共享、执行协作等方面加强合作,探索建立两地执行联动机制,推进提升执行效率。

近日,我院基于该协议,通过委托重庆江北区法院办理部分执行事项,成功执行完毕一起罚金案。

被执行人覃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我院在执行中,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发现覃某正在监狱服刑,其名下除有一套位于重庆九龙坡区住房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拟对覃某房屋进行查封腾退,以便下一步处置。由于传统的执行事项委托不包含协助张贴腾退公告等事项,为提升执行效率,我院基于前期合作协议优先委托重庆江北区法院查封覃某的房屋并张贴腾退公告。江北区法院在收到委托请求当日立即派员对覃某房屋实施查封并到房屋所在地张贴腾退公告。尚在房屋内居住的覃某父母主动联系我院承办法官,请求法官不要拍卖儿子覃某唯一的住房并承诺愿意代覃某分期缴纳罚金。7月底覃某父母将第一期罚金2万余元转入我院案款专户。

我院与重庆江北区法院探索构建成渝经济圈强制执行协作机制,既是对中央关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的积极响应,也是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优化拓展执行协作功能的创新与探索。下一步,两地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布控等措施,切实解决异地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等难题,共同提高执行质效。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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