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1+3外江灌区流域水生态环境资源联合保护框架协议书》,近日,崇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徐晓双、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阳露昭、省律协环境与资源法专委会副主任李君,组成四川省法学会联合小组,实地走访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所管辖的外江流域,调研水生态建设情况。
在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王先允副处长的引领下,联合小组一行共同参观了第三管理站、第一管理站等站点,对管理处履行的外江流域管理模式作了进一步了解;查看了涉嫌危害河滩安全的现场,了解危害产生的原因和事态发展情况。在进行座谈时,崇州法院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如何取证提供了法律意见,李君副主任针对涉嫌违法占地行为如何履行管理职责提供了法律意见,阳露昭会长对如何进行管理提供了意见。
协议书签订以来,多方共同在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建立“1+3”外江灌区流域水生态环境资源联合保护工作站,搭建务实、高效、共赢的产、学、研交流平台。联合保护工作站常态化进行调研、走访、座谈,深度剖析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河湖长制背景下,如何更好地解决基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多角度流域治理与水资源高效利用关键问题,为外江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的新视角、新思路、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