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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不为冬,愿带春至,先予司法救助暖人心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20 15:05: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崇州法院审结一起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因被害人的离世,其近亲属生活十分困难。


被害人赵某生前与妻子方某在崇州一家具厂打工,时间长达十几年,承受不住丧夫之痛的方某如今精神恍惚,无力继续工作。赵某的母亲杨某原本体弱多病,遭此重击,多次住院治疗,又无社保,经济问题成燃眉之急。女儿赵某某虽已成家,但因突发家庭变故,无独立经济来源,现独自一人在家照顾年老的祖母、时常情绪失控的母亲以及年幼的孩子。

得知该情况后,崇州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派出成员帅师与刑庭法官游雨前往探望赵某某一家。在经过一段漫长而崎岖的山路以后,终于到达了赵某某家里。

在收到《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后,承办法官及时召集合议庭人员进行合议,提请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核讨论后,决定对死者赵某的母亲和妻子予以分案救助,作出予以先行救助的决定。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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