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我院执行局干警王军接到快递小哥的电话,被告知需要本人查收一个包裹。王军感到莫名其妙,因为近期并没有网购。经询问,发现包裹的邮寄方是他正在办理中的一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家属王某某,内装月饼若干。
当天,王军同志向我院政治部(督察室)报告了以上情况。装有月饼的包裹于16日下班后送抵我院保安室。17日上班后,由督察工作人员接收了该快递包裹,并与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家属王某某取得联系。督察室主任蒋玲向其宣讲了人民法院干警应当严格遵守的办案纪律、廉洁纪律规定,王某某承认,邮寄中秋月饼给王军同志,只是想感谢他近年来几次三番为该案件的执行所付出的努力,没有想到会因自己的行为给王军同志带来困扰。王某某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原因导致该案执行结果不理想的情况表示理解。蒋玲主任感谢王某某对我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双方商定,仍以快递方式将这箱月饼退还王某某,快递费选择“到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