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崇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涂征,检委会委员高媛,受邀列席市我院召开的2021年第7次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我院审理的一起渎职犯罪案件,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主持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就各审委会委员所提出的问题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说明。随后,涂征检察长针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并表示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利于促进法、检两院构建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司法格局。
张静院长对涂征检察长列席我院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指出,邀请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崇州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具体举措,实现了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能够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果,提高审判委员会审议质效和透明度。这既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崇州法院将长期坚持这项制度,并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常态化、标准化的列席机制和双赢多赢共赢的法检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