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数千万的残疾人群体,帮助和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崇州法院隆兴人民法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决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关爱渠道,帮助化解纠纷。
帅某某是一名盲人,也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法院向其邮寄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帅某某因有抵触心理加之眼盲拒绝签收。法院工作人员经了解帅某某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其视力残障不便参加正常的诉讼程序,便为其提供了上门服务,向其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并利用电话与其家人进行交流沟通。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帅某某本人及其家人消除顾虑,积极配合工作。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之间达成协议,两人离婚,相关赔偿问题也当场解决。
对残疾人的关爱没有终点。隆兴人民法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律、制度的手段,建立常态化的关爱机制,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便于当事人的方式,努力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