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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次赌博,他们成了抢劫犯……
作者:刑庭  发布时间:2022-03-11 15:34: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崇州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被告人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 案情回放:  ——

被告人郭某、李某、黄某三人系朋友,有各自的工作,平时喜欢下班后约上一起打牌放松。2021年4月底至5月初,三人多次与被害人张某及另外几人一起“诈金花”,在经过几次赌博后,三人均输了金额不等的钱。因为总是输钱,三人便怀疑被害人张某“出千”。三人就一起商量找个“打牌高手”来识破张某的“骗局”。5月9日晚,三人又约被害人张某在酒店包房“诈金花”,赌博至次日凌晨,根据事先预谋好的方法,首先郭某打电话叫来“打牌高手”丁某找破绽,随后黄某又打电话叫来社会人员徐某某等多人,他们以张某在打牌过程中作弊为由,威逼张某交出三万元并承认自己在打牌过程中作弊。张某拒不承认,于是徐某某等人便对张某拳打脚踢,并用塑料板凳殴打张某,致使张某波头部及全身多处受伤,张某被迫通过自己的微信给几人转账共计22000元。事后,张某报警,被告人黄某到案,之后在黄某的协助下,被告人郭某和李某相继到案。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郭某、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抢劫罪,属共同犯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立功、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 法官寄语:  ——

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这给了很多人放纵的理由,认为只要自己赌的不大,就不会有多大影响,但赌博的危害从来都不是赌的大与小,而是其成瘾性,赢钱的人乘兴而往,不分昼夜;输钱的人力求回本,不顾饥寒。严重之时,便如本案,滋生违法犯罪。被告人郭某等三人自认为是抢回自己赌输的钱,不是犯罪,殊不知,抢劫赌资同样可以构成抢劫罪。而抢劫罪系重罪,不论抢劫数量多少,都应当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有立功、自首等减轻处罚情节的除外)。谨以此案例告诫人们,远离赌博,健康娱乐,享受人生。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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