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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创建】物业纠纷如何破?这场座谈会提出这些举措……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7 15:15:51 打印 字号: | |

为源头减少物业服务类诉讼,积极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采取对话协商等方式解决矛盾,助力和谐社区建设,5月24日,崇州市物业纠纷联动化解座谈会在崇州法院召开。崇州市住建局、崇阳街道、崇庆街道、羊马街道、街子镇相关领导、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物业企业代表、部分业主委员会代表、崇州法院法官代表等共40余人参会。与会人员就如何诉源治理物业纠纷、多元联动化解纠纷展开讨论。

座谈会上,崇州法院对物业审判工作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及特点;当前物业服务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工作建议。

参会人员各抒己见,对做好物业服务及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建言献策,从不同角度提出实践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

业主委员会代表:


小区出现紧急问题,物业公司应及时有效处理,同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避免产生矛盾。


人大代表:


有的拆迁安置小区没有物业服务公司,属自治管理,以收取停车费维持,因遗留基建问题等物理解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政协委员:

小区安全、小区车位使用权等问题,是物业纠纷中常见问题,也关系到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希望住建、街办等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督促物业公司依法依规依约,共同实现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物业服务企业:

小区车位不足、房屋质量隐患等开发商遗留问题是物业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沟通渠道,减少矛盾。


崇庆街道:


许多纠纷系双方约定不明、沟通不畅所致,希望司法部门以案例的形式正确引导双方妥善解决纠纷、主管部门加强法治宣传,减少纠纷发生。


住建部门对解决问题提出思路和方向,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合同约定要明确边界,服务及时、信息公开及时等等,这样才能获得业主的理解。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人员专业培训,将于近期组织各企业学习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并抓好落实。三是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要进行横向沟通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服务质量。四是业主要提高法律意识,同时要理解物业服务工作,相互尊重,有效沟通。

崇州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健表示,要把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前调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张蓉副院长指出,此次座谈会中与会人员对物业纠纷的成因和诉源治理提出了自己的认识和建议,也形成很多共识。下一步,法院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通过巡回审理、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等,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制度研究,开展物业矛盾纠纷专题调研,及时总结,破解难题;探索构建“法院+住建部门+属地街道+行业协会”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物业纠纷多元化解的强大合力,为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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