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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环资审判“一化三性”机制建设座谈会在崇州法院召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3 16:28:08 打印 字号: | |

6月21日,成都中院环资审判“一化三性”机制建设座谈会在崇州法院召开,会议由成都中院环资庭庭长郝廷婷主持,崇州法院、高新法院、青羊法院、武侯法院、金堂法院、蒲江法院等6家基层法院参加会议,成都中院二级高级法官徐涛出席会议。

参会人员围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 推进环资审判“一化三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修改积极开展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一化三性”改革机制建设座谈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为下一阶段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修复性司法工作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成都中院二级高级法官徐涛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近年来,成都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方面进步明显,成果颇丰,各法院要继续勇于担当,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市委政府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做好服务大局工作,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公园城市示范区作出法治表达。

二是要打开局面,高效落实。各法院要紧紧围绕司法服务保障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进一步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科学推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不断擦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都品牌。

三是做细做实,做深做强。各法院要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强化交流学习,有效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完善生态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加强业务和人员培训,打造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持续推进现代科技同环境司法深度融合,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智能化水平。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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