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崇州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受党组书记、院长徐尔旻同志委托,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海涛主持会议并组织领学,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围绕学习内容进行讨论,部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深情牵挂着四川人民,多次赴四川考察调研,特别是在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四川,先后到眉山、宜宾等地,深入农村、文物保护单位、学校、企业进行调研,对粮食生产、乡村振兴、优秀传统文化等情况做出了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关键节点,总书记又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成渝地区的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擘画了宏伟蓝图,我院要结合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主动融入本地发展大局,为崇州建设郊区新城、“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有政治意识,大力学习贯彻指示精神。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治蜀兴川事业发展的战略指引,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将学习效果融会贯通,转化为指导法院推动工作的思想动力,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我院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二要有大局意识,着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重要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业务两手抓、两不误。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依法妥善审理涉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办案效果“三个统一”。
三要有助农意识,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要求,守护粮食安全,为崇州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切实将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做优做实。要加大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力度,深入实施我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十条工作措施。
四要有民生意识,齐力服务保障就业创业。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抓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要求,在保障就业方面积极作为。服务保障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的政策举措,扎实做好涉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劳动解纷案件,积极化解劳动争议,为崇州创造良好的人才就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五要有战略意识,聚力保障产业创新发展。
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重要要求,在深化服务保障产业发展上思考新路径、新方法,构建具有“全供应链”的司法服务体系,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服务保障我市建设稳定公平及营商环境,增强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合力。
六要有生态意识,倾力守护崇州绿水青山。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环资审判工作优势,守护崇州的绿水青山。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深入贯彻施行《长江保护法》,发挥审判职能优势,依法审理水污染、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环境资源案件,完善“1+N+4R”生态修复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
七要有文化意识,致力弘扬优秀文化传统。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文化宣传工作的重要要求,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深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公正审理有关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要有从严意识,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锻造“五个过硬”法院铁军。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持续深入开展聚焦执法领域群众身边“可视”“可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切实改进司法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