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打击拒执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在元旦假日期间,崇州法院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主动放弃休假,在得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及时出击,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汽车一辆。
在周某某与被沈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沈某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周某某提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崇州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拒不支付欠款。1月2日下午五点,崇州法院执行干警刘涛接到申请执行人的打来的紧急电话,告知其在崇州市区某街道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已被法院查封的“路虎揽胜”牌越野汽车正停靠在路边,希望法院能前往扣押。
执行人员通过查控系统确认车辆确系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后,立即将此情况报告执行局值班领导,并成立由执行法官、司法警察组成的临时执行小组,迅速赶到车辆被发现的地点。执行法官现场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强制执行条例和拒不支付后果,责令其交出车辆钥匙无果后,果断决定实施强制扣车。晚上7点30分,成功将车辆扣押回崇州法院。
此次扣押车辆发生在元旦假期期间,强制执行不因假期而停摆,崇州法院已打响执行行动的“开年第一枪”,全体执行干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态度,深入持续推进“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