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被起诉到崇州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陈某支付银行、自然人借款费用共计131.9万元,因到期未履行生效裁判作出的义务,2022年7月,崇州法受理了对陈某的强制执行案件。
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通过执行查控措施,查封了陈某位于温江区某地的房屋一套,房屋面积130平方左右。由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依法对其名下房屋进行司法拍卖。2023年2月,该房屋以129万余元的价格拍卖成功。然而,在买受人拿到房屋产权,法院上门开展腾退时却遇到阻碍。
陈某父亲为了阻挠法院腾退房屋,趁房屋未交付时竟偷偷更换房屋门锁,并几次三番拒不露面企图阻扰法院强制腾退。2023年5月10日夜晚,执行人员联合司法警察大队开展了夜间专项行动,再次前往涉案房屋准备对陈某父亲采取强制措施,因陈某父亲在上晚班未寻找到其下落,执行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喝令其务必及时腾退房屋、退还钥匙,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陈某及陈某父亲均会承担强制腾退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法院的持续施压下,陈某及陈某父亲意识到阻扰执行的严重后果,表示近期将联系搬家公司腾退房屋。5月19日,陈某联系好搬家公司后向法院打来电话,请求法院现场见证,并表示在现场将案涉房屋钥匙交与买受人。
5月20日一早,执行干警李强、方静驱车到达案涉房屋时,陈某已将房屋内家具全部清点完毕,正逐次向楼下搬运。上午11时,在执行人员的监督下,房屋内所有家具均搬运完毕,房屋顺利交付到买受人手中。
近期,崇州法院通过开展“蓉执雷霆”专项行动,针对对拒不腾退房屋的案件,通过雷霆执行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拒不腾退、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通过开展拘留、打击拒执等行动,已腾退房屋48起,执行到位金额33322579元,为32名申请人拿到了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