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润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庆公司”)、 成都润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鼎公司”)、成都亨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弘公司”)、成都市永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润公司”)、成都泰禾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公司”)等5家公司破产清算案,因涉及项目停工,涉及施工单位、购房者权利,且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在区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为高效有序推进破产清算有关工作,经报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管理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润恒城”项目位于崇州市羊马街道中华村,计划投资建设现代化冷藏中心、农产品展示及交易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已完成一期供地771.18亩。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润恒城”项目投资人在崇州市设立数家项目公司,并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分四次取得8宗产业用地(697.69亩)和1宗住宅用地(73.49亩)。上述宗地中,住宅用地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产权证在有序办理中;另外8宗产业用地分别由五家项目公司取得。
2018年3月,“润恒城”项目开工建设,预计总建筑面积71.09万平方米。2020年8月,因“润恒城”项目公司与施工单位的工程纠纷导致项目全面停工。其中,尚未修建和处于在建工程状态的土地各4宗。此外,“润恒城”项目在开发的过程中因违规销售商铺,收取“诚意金”引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极大不稳定。截至目前,“润恒城”项目公司收取商铺“诚意金”尚有约1.17亿元未退还,涉及900余人。
(二)5家公司基本情况
1.润庆公司
润庆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高松,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成都润鼎置业有限公司100%出资。登记机关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羊马镇中白路2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场地平整、农产品批发与销售、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与开发。
根据现有资料,润庆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一宗商业用地,土地面积为48.883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其他商务用地(农业科技办公及农副产品展销)。该宗土地的设计方案已经通过规划审批,拟建设内容为农业科技综合楼,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均未动工。
根据初步调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润庆公司账面资产约1.08亿元,负债约1.82亿元。另查,润庆公司有44件执行案件处于终本状态。
2.润鼎公司
润鼎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7日,法定代表人高松,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润天恒业物流发展(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7000万,持股70%;江苏嘉联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持股30%。登记机关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羊马镇中白路2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地场平整、农产品批发与销售、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
根据初步调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润鼎公司账面资产约2.98亿元,负债金额3.84亿元。另查,润鼎公司有160件执行案件处于终本状态。
3.亨弘公司
亨弘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许明,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江苏嘉联投资有限公司100%出资。登记机关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羊马镇中白路2号;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与销售、房屋租赁、场地平整、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根据现有资料,亨弘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两宗商业用地及部分在建工程。两地块共286亩,规划用地性质均为批发市场用地(粮油产品展销与体验区)。
根据初步调查,截至2023年3月31日,亨弘公司的账面资产约3.67亿元,负债约6.46亿元。另查,亨弘公司有12件执行案件处于终本状态。
4.永润公司
永润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许明,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成都润鼎置业有限公司100%出资。登记机关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羊马镇中白路2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场地平整、农产品批发与销售、仓储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与开发(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现有资料,永润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一宗商业用地,土地面积为42.8396亩。
根据初步调查,永润公司的账面资产约6.9亿元,负债约1.22亿元。另查,永润公司有10件执行案件处于终本状态。
5.泰禾公司
泰禾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7日,法定代表人许明,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润天恒业物流发展(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4000万,持股70%;江苏嘉联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万,持股30%。登记机关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羊马镇中白路2号;经营范围: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与开发、农产品批发与销售、仓储服务、搬运装卸服务、运输农产品、物业管理、农产品销售(含网上销售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现有资料,泰禾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两宗商业用地及部分在建工程。两宗土地共计119亩,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商业—批发市场用地(农产品)。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面积为14.74万平方米。
根据初步调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泰禾公司账面资产约5.57亿元,负债约8.84亿元。另查,泰禾公司有6件执行案件处于终本状态。
二、申报条件
参与竞争管理人的中介机构,除破产清算事务所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以联合模式申报。在满足上述联合模式申报的前提下,本次选任接受多家有资质机构联合申报。
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
入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
申报的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2017年以来担任过不少于3件较大规模房地产企业重整或清算案件管理人或清算组成员;
2.拟委派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的执业律师,需具备5年以上破产实务工作经历,曾作为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办理过3件以上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
3.机构有能力组建不少于10名专门从事破产业务的执业律师团队参与案件办理。
(二)会计师事务所
入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计工作经验;
2.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保证派驻不少于5名注册会计师参与案件审计工作。
(三)总机构及分支机构
申报机构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均参与本案申报的,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协商一家机构申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如存在总机构、分支机构,提交资料限于报名机构直接办理的业绩、案例及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及其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注意事项:不满足上述申报条件的,将在资格初审时不予通过。
三、申报事项
(一)报名时间
截至2023年9月20日12:00前(截止时间以提交或者寄出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
四川省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410号崇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地址: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28-81379019
电子邮箱:1096953099@qq.com
(三)报名方式
因上述5家公司的破产案件具有关联性,故本次竞争选任管理人为5案合并竞争选任,不接受仅申请其中一家公司的单独申报。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按要求填写好《竞争管理人申报表》、承诺书、申报资料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提交至指定联系人处。
(四)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七份)并在评审会现场提交。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推荐参与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专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拟委派作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人员单独列明其执业经历和业绩;
2.申报机构或者其人员曾担任符合本公告第二点确定的企业类型的管理人及参与该企业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3.申报机构参与此次破产管理人竞争的优势,提交初步拟定的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处理思路等内容;
4.结合本案实际提出的管理人报酬方案;
5.申报机构认为其他与本案审理相关的资料;
6.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的声明或承诺,以及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不得担任本案管理人。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本院将对申报主体资格及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名单,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报机构。
五、现场评审
(一)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二)评定方式
1.由本院评审委员会从参与竞争的机构中择优选定管理人并确定二家备选管理人。
2.评审方式为组织各方摇号决定评审顺序,结合书面审查、当面陈述,进行现场评审。
3.评审标准。主要从报名机构的主观态度,工作能力和水平,处理本案的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管理人报酬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
4.列入备选机构名单的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工作团队实际负责人应参加现场评审,不参加视为放弃。
六、邀请本院政治部(督查室)进行全程监督,评选程序全程录音录像。
七、对确定的管理人、备选管理人通过本次公告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1.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竞争管理人申报表
2.承诺书
崇州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