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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尔旻院长受邀参加省法学环资论坛并作交流发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4 14:01:28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2月12日,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交流座谈会、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二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在遂宁召开。

崇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尔旻受邀出席,并以《专业引领,协同融合:耕地司法保护模式的进路与完善——基于崇州市“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思考》为主题,作交流发言。

2023年5月,四川高院在崇州设立全省首个“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服务保障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依托该基地,崇州法院积极构建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生态治理“三位一体”的司法保护模式。


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

环境资源审判庭与街子法庭合署办公,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办理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发挥“专审”优势。


积极延伸司法触角,靠前提供司法服务

依托“河长办/田长办+法官工作站”司法品牌,开展巡河、巡田活动。员额法官对接天府粮仓国家农业产业园,提供“一对一”“问诊式”服务。成立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邀请20余名环境资源类、法学类专家等担任专家库成员,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的专业性支撑。


强化联动融合,有效聚集保护合力

联合检察院、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专题讨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的证据固定、证据采信及受损土地修复问题,构建耕地安全合力保护机制。

如何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一是强化耕地相关立法中的质量保护。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相关立法,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禁止性规定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明确定义违法行为,并使行为责任主体及惩处措施更加明确化和具体化。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检测和评价体系,将耕地质量标准予以明确,确保法院审理涉耕地质量案件时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审判力量,加强专业支撑。实行涉耕地案件专业化审理,设立专业化审判机构或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引入专家陪审员,发挥“专审”统一裁判尺度、提炼裁判规则的作用,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同时引入专家咨询,建设法治智库,坚持研用同步,就新型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规则等问题研究。加强司法中的耕地质评与监测,针对性探索适合耕地保护的修复方式,进一步确保复垦土地的质量。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凝聚保护合力。建立涉耕地保护信息平台,联合行政机关共建耕地保护司法协同机制,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确保耕地保护工作持续性、全面性、系统性推进。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打造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和普及耕地保护知识,发布涉耕地保护典型案例,提升人民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形成农田保护为人知晓、农田保护受人遵守、农田保护被人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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