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徐某受贿案件,判处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政法干警及相关部门同志走进崇州法院旁听,以案为鉴,筑牢防线,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在主审法官游雨的主持下,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政法干警及相关部门十余名同志全程旁听。庭审结束后,游雨法官当庭进行受贿罪的警示教育,从受贿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刑罚措施等方面,对受贿罪进行了全方位的普及,并具体介绍本案量刑依据,以举例的方式介绍其他犯罪数额、犯罪情形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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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旁听者通过法庭“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把身边的“反面教材”变为廉政教育的“活教材”,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打造成廉政教育现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震慑传导压力,推动政法干警及相关部门同志不触碰“红线”,不越过“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