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以往常见的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活动不同的是,本案被告人实施的帮助行为是为了给上游犯罪提供通讯传输的技术支持。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9日期间,被告人胡某、黄某通过“小飞机”、“蝙蝠”等软件联系到上家,接受上家的指示,通过线缆连接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插卡)下载软件为诈骗分子提供语音通讯通道,为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提供便利。期间,造成三名被害人受骗,诈骗金额高达327150元,胡某、黄某共获得帮助报酬18080.32元。经法院审理,判处胡某、黄某承担相应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知识小课堂: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规定了帮信罪的几种情形,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帮信罪几乎涵盖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信息获取、推广引流、技术支持、场所提供、支付结算等各个环节。
“通讯传输”类帮信犯罪,就是对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的犯罪。涉及固话线路的“通讯传输”类帮信犯罪经司法机关的打防对抗,案件数量已经大幅度减少;但“通讯传输”类犯罪又出现了新的犯罪渠道,如本案中犯罪分子使用两部手机,通过电话线连接,利用专门软件就可以控制手机拨打诈骗电话,实施诈骗。
法官小提示:
帮助犯罪分子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操作简单,暴利诱人。电话卡办理已实行实名制,一旦案发侦查机关就能迅速锁定电话卡持卡人,抓获帮助实施犯罪的人。为避免青年朋友们走歪路,特作出以下温馨小提示:
1.杜绝侥幸心理。要增强法律意识,不知情、不懂法不是免罪理由。尤其是在校学生,不要因受到不法分子蛊惑,为蝇头小利而非法架设通讯传输通道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妥善保管证件。日常生活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等与个人紧密相关的资料,要妥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拒绝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及出售。要遵守金融机构的规定,不在非正常渠道下载App、不进入非法网站。
3.理性对待兼职。不轻信任何“挣快钱”“小本高利”的兼职工作,对于帮助联系他人办卡、代办单位结算账户、帮助他人转移资金获取提成等兼职要仔细甄别。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停止兼职行为。
4.强化家长监督。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容易受不法分子的蛊惑;再加上密聊软件加密通讯的私密性强,具备“阅后即焚”的功能,为不法分子蛊惑未成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提供了便利。因此,家长要仔细检查孩子使用的电子设备,查看是否有密聊软件;同时,要加强对孩子的反诈教育,提高他们的反诈意识,规范他们的行为,让孩子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