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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摔跤致伤 深情闺蜜对簿公堂
作者:民庭  发布时间:2023-09-25 17:35:33 打印 字号: | |

闺蜜三人深夜散步谈心,一人意外摔伤,昔日好友竟对簿公堂,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近日,崇州法院审理了一起闺蜜间发生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事件经过


宋某、向某、曹某是多年好友。2022年4月的一天深夜,宋某因情感问题情绪低落,基于多年情谊,向某、曹某前往宋某家中安慰。三人一起出门在宋某家附近手挽手散步谈心,由于散步路段路灯昏黄,视线不好,宋某一不小心踩到石头滑到,在滑倒的过程中她下意识拉住了向某,致使向某摔倒,四颗牙齿被摔断。意外发生后,宋某立即将向某送往医院就医。治疗结束后,双方就医药费等问题协商未果,向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宋某赔偿其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损失共计三万余元,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在开庭过程中,宋某以向某系自己摔倒,拒绝进行赔偿。承办法官结合原被告双方出示的证据以及庭审情况,查明向某所述属实,认定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宋某赔偿向某合理损失的80%。双方均服判息诉,宋某也主动履行了判决,给付向某赔偿款。


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意外随时可能发生,如若发生意外给他人造成伤害,作为侵权人,应主动承担责任弥补他人损失,才能避免纠纷,维持与友人的美好情谊。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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