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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法院机关开展消防整改
相关项目(安装电动自行车棚及更换消防标识等)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15:52:14 打印 字号: | |

崇州市人民法院(采购人)拟对院机关开展消防整改相关项目(安装电动自行车棚及更换消防标识等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一、询价条件

崇州市人民法院机关消防整改相关项目(安装电动自行车棚及更换消防标识等,项目业主为:崇州市人民法院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通过,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本项目供货地点:崇州市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崇州市人民法院机关消防整改相关项目(安装电动自行车棚及更换消防标识等,具体内容见询价文件。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9万元

(五)最高限价:9万元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二)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附承诺函);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四)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41128日至20241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崇州市崇庆北路410号现场报名。本项目询价文件无偿获取,供应商参与询价的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现场获取询价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412310时30分,崇州市崇庆北路410号5楼图书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申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五、询价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202412310时30分在询价地点崇州市崇庆北路410号5楼图书室开启。

六、发布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在崇州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询价人:崇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崇州市崇庆北路410号

联系人:李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28-81379054、82381287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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